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9003493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六(1090034933_Attach01.pdf、1090034933_Attach02.pdf)
主旨: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教育部函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5條第2項留職停薪之年資計算,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20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32311號函辦理。
二、依本辦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前項所稱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指實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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