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苗栗縣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作業說明,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9年4月8日府教務字第1090065973號函辦理。
二、該縣109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如下:
(一)國中:三義高中國中部、苑裡高中國中部、大倫國中、文林國中、公館國中、通霄國中、南庄國中、造橋國中、維真國中、新港國中(小)。
(二)國小:中山國小、士林國小、泰安國(中)小。
三、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國小階段之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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