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
按本要點第7點規定:「本府員工通過客語認證之獎勵方式如下:(一)於所服務之機關學校、事業機構網站或內部公布欄建立通過客語認證人員榮譽榜。(二)由本府客家事務局或該員工服務之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於公開場合表揚,並得頒發獎牌或獎狀予以嘉勉。」同要點第8點規定:「本府員工通過客語認證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行政獎勵:(一)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二)通過中級認證,嘉獎二次。(三)通過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同一敍獎事由不得重複獎勵。但取得不同腔調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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