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18498號函辦理。
二、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2月25日開學,請各校確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進行開學防疫工作準備。
三、為維護全體師生健康,避免因疏忽而付出更大成本,請學校積極向家長宣導防疫配合作為,並主動關心學生之健康,說明如下:
(一)學生上學前,家長應落實學生在家健康管理:每日上學前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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