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8月5日客會文字第1096100959號函辦理。
二、旨揭認證活動訂於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舉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10日(星期一)止。
三、客家委員會與教育部於今(109)年2月會銜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明定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應優先進用取得客語能力中高級合格證書之合格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得優先進用取得客語能力中高級合格證書之前揭人員,以從事客家語文課程或以外學科教學。
四、請貴校(園)鼓勵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踴躍報名,相關報名資訊請至「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查詢
、為鼓勵市民組團報考各級別客語認證,本局補助報名費、餐費等,申請期限、補助單位及補助項目如下:
(一)申請期限:109年8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申請紙本表件送本局申請。
(二)補助單位:本市機關(構)、區公所、農漁會、立案之民間團體、公司行號及醫療院所等為申請單位(里長組隊報名以區公所為受理申請單位)。
(三)補助項目及額度:
1、10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80元/人)及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2、15人以上組隊報考,補助報名費、餐費(80元/人)、車資(每車上限8,000元)、工作費(中高級認證上限1,600元)、保險費(上限100元/人)及雜支(以其他各項目經費總和百分之五為上限)。
3、19歲以下免報名費故不予補助,20歲以上報名費每人250元,核銷時檢據到考證明。
三、為激勵各機關單位報考認證,訂定「報名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獎」2種機制,申請期限、申請單位及獎勵方式如下:
(一)申請期限:統一採線上報名,請於109年9月9日前至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台(https://tychakka.tycg.gov.tw)首頁/申請客語認證獎勵/報名團體報名獎勵競賽申請。
(二)申請單位:分為市府機關一級機關、市府其他機關、大學校、小學校、農漁會、里別、民間團體等七組。
(三)獎勵方式:「報名人數競賽」各組第一名可獲得新臺幣8,000元禮券及獎狀一幀,「通過認證獎」各組前三名且合格通過率達60%(含)可獲得1萬元整禮券及獎狀一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