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46437號函及本局109年11月12日桃教小字第1090105580號函續辦。 |
二、 | 旨案係教育部因應加註教師證書之申請期限至110年7月31日止之規定,業協調臺北市立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及國立臺南大學規劃辦理「國民小學加註英語專長6學分班」,預計於今(110)年暑假前開課,並優先錄取具備B2級以上證明之教師,以利教師修課完畢後及時辦理加註英語專長教師證書。 |
三、 | 本局業薦送教育部參加上開學分班之教師名冊共18位(如附件1),經錄取具備B2級以上證明之教師後尚有名額,為有效利用開班資源,請貴校再提報教師名冊,薦送對象說明如下: |
(一) | 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5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4節,並取得相當於CEFR語言參考架構B2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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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檢送旨揭「國民小學加註英語專長6學分班」薦送名冊,請貴校於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班前,將上開薦送名冊核章後之PDF檔及名單EXCEL檔逕寄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劉燕霏候用校長信箱(violetaliu@ms.tyc.edu.tw)彙整,俾利本局審查後寄至教育部憑辦;為利整體審查作業,逾期歉難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