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委託辦理108年度桃園市國際兒童人權日系列活動計畫書辦理。
二、1989年聯合國大會將11月20日訂為國際兒童人權日,並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RC),以兒童為主體,全面性地保障兒童的各項權利,為利兒少、家長、學校及民眾了解CRC內涵,特辦理旨揭活動,邀請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各級國中小、高中職之18歲以下兒童及少年任選至少1項CRC保障之權利,拍攝3-5分鐘短片,並於108年10月27日下午5時前上傳短片至YouTube影音平台及將報名文件(含報名表及讓與同意書)寄至短片徵選團隊電子信箱(聯絡人:謝小姐,電子信箱:hong.ze@msa.hinet.net,聯絡電話:03-228-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