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109年3月27日竹監壢站字第1090078837號函(如附件1)辦理。
二、交通部為培養機車駕駛人正確的駕駛習慣與觀念,以降低機車事故的發生,於108年首辦普通重型機車訓練補助方案,鼓勵機車駕駛人考駕照前先至駕訓班參加訓練。公路總局統計108年自行考取駕照後一年內之違規率為11.6%,而經過駕訓班訓練後,違規率則降低至4.2%,顯見機車駕訓對於增加駕駛人之交通安全觀念、技巧確有其成效。
三、109年度該項補助每人提高至新臺幣1,300元,凡於109年1月1日至109年11月30日期間完成駕訓班訓練課程,並於期限內考領機車駕照,即可領取補助。目前桃園市辦理機車駕照訓練之駕訓班有蘆竹區中正駕訓班、中壢區太子駕訓班及觀音區大觀駕訓班,隨函檢送宣導海報(如附件2)或請參閱公路總局網頁「普通重型機車駕訓補助專區」(網址:https://reurl.cc/d0xKW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