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導師5/10前完成填報,由學務處製作獎狀後直接發至於班上,學生累積到第五張獎狀時可至學務處申請公開表揚;社會服務護照表格可自存或交至訓育組(雙面印製以節省資源,一面算一張喔!
http://w8.dyps.tyc.edu.tw/sfs3/modules/stud_sign/signin.php?id=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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