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參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同仁(含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及臨時人員)。
參加案內第3項、第5項及第6項活動,請於7月10日(星期三)前至本室登記並繳交附件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詳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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