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義深
-
人事室
|
2020-03-09
|
點閱數:
412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3月9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9002029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臺東縣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作業說明,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各該學校服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東縣政府109年3月5日府教學字第1090028114號函辦理。
二、 該縣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學校,國小為三和國小、富山國小、南王國小、大南國小、土坂國小、溫泉國小及椰油國小,國中為蘭嶼高中(附設國中部)及初鹿國中;另公辦民營學校為桃源國小。
三、 經介聘(含縣內及縣外)調入該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各類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