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人事處配合疾管署修正「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調整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圖卡(如附件)。
修正部分為:符合病例定義的通報對象,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不得外出」(仍維持給公假);檢驗結果陰性及解除隔離/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仍核給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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