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有關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尚未完成核銷之109學年度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觀光旅遊額度,得列屬自行運用額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110年6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71449號函辦理。 |
二、 | 茲因疫情指揮中心於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後,多次籲請民眾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致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未便於109學年度結束前請領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之觀光旅遊額度。 |
三、 | 為配合防疫政策及兼顧是類人員請領休假補助費之權益,爰教育部放寬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請領休假補助費規定如主旨,並請貴校加強宣導。 |
四、 | 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7條規定準用公立學校兼行政職務教師請領休假補助費者,亦依前開規定辦理。 |
五、 | 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補助總額調整」使用者手冊各1份。(上開手冊供參考運用,亦得至國民旅遊卡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s://travel.nccc.com.tw/chinese/news/news.htm】。如有補助總額調整操作相關疑義(含教師已請領部分觀光旅遊額度無法由機關自行改列者),得洽各發卡銀行國民旅遊卡客服專線協助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