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人員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優先接種公費疫苗事宜案,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0年8月10日桃選一字第1100000931號函辦理。 |
二、 | 中央選舉委員會原建議將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人員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納入優先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對象;惟自110年7月13日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開放18歲以上民眾進行接種意願登記。爰此,請轉知貴機關學校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儘速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並依簡訊通知登錄預約接種。 |
三、 | 檢附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函文影本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