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8年8月28日南大視訓字第1085009254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
1、第1階段:108年11月9日至108年12月8日。
2、第2階段:108年12月14日至109年1月11日(暫訂)。
3、第3階段:109年3月7日至109年4月18日(暫訂)。
(二)研習對象:
1、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優先)、特教合格教師、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視障生家長、特殊教育實習老師。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R115及B118教室。
三、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