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東門國小108年9月16日東門北特字第1080007881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訊息摘要如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108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3時。
(二)研習地點:東門國小(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7號)。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幼兒園、國中小、高中教師及教師助理員,或對本議題有興趣之人士。
三、本案參加人員研習當日由服務單位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四、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本市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電話:(03)3394572分機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