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有關本市辦理109學年度特殊教育視覺障礙專業增能研習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巡迴教育資源中心109年10月29日桃巡資字第1090008312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研習對象依報名順序,依序錄取100名:
1、本市視障班巡迴輔導教師。
2、安置視障學生學校之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及助理員。
3、本市視障學生家長。
4、對本研習有興趣之普通班教師。
(二)研習日期:109年12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時。
(三)研習地點:中山國小視聽教室及巡迴中心會議室。
四、全程參與研習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於研習結束後一年內覈實補休。
五、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建議以車輛共乘為原則;同時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六、倘對本案有所疑義,請洽本市特殊教育學生巡迴教育資源中心江荷諺主任,聯絡電話:03-2203012分機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