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本案原補助期間為110年5月19日至5月28日,因應教育部宣布停課延長至110年6月14日,爰同意補助不含例假日共18天餐費,補助餐數請依學生每週在校實際用餐數核實補助。 |
二、 |
請導師主動關心弱勢學生在家用餐及學習狀況,倘發現學生家庭功能不彰之情形,請即時啟動關懷輔導措施,或通報社會局介入關心。 |
三、目前到校之學生係以便利商店愛心早餐方式供應,若當日中午前確定次日有新增學生,請導師打分機316告知,以提供即時餐點,謝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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