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相關轉銜輔導規定,辦理桃園市所屬國中小(含鄰近區域)應屆畢業之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參訪活動。
二、對象:桃園市及鄰近區域國中、小特教班及資源班學生、家長與相關輔導教師。
三、時間:108年11月04日(星期一)至11月08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
四、注意事項:
(一)欲參加本次參訪活動之學校,請填妥附件之回條,於108年10月18日(星期五)前傳真至本校教務處,傳真電話:(03)363-7715。
(二)參訪學校名單將於106年10月25日(星期五)公告在本校網站,屆時若有遺漏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蔡昀蓁組長,電話:(03)364-7099轉324。
(三)為安排校內導覽人員,請各校確定參訪時間後,若非特殊情形勿再行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