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8年2月22日桃教特字第1080014571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108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00-4:00。
三、研習地點:新明國小校史室(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2段97號) 。
四、研習主題:火山爆發的孩子~談兒童情緒教育
五、研習講師:廖笙光 老師
六、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教職員工、家長及特教助理員等,預計100人。
七、報名方式:請於11月20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pecial.moe.gov.tw /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桃園市)-各級學校(國小)-學年(108學年度上學期)-關鍵字(登錄單位新明國小)報名。
八、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本市教師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假登記。
九、配合事項: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本校停車位有限,請出席人員儘量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十、聯絡人:輔導主任曾天韻,分機:03-493326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