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108年12月19日農糧北產字第1081107662號函辦理。
二、請有意願辦理「食米學園計畫」之學校向該分署提出申請,並依旨揭計畫實施說明書及農糧署「計畫研提及管理手冊」之規定研提計畫。
三、另為促進學校瞭解本案計畫研提方式及執行內容,農糧署預定於109年2月至3月初期間召開說明會,確切日期及地點將另函轉知,屆時請預定辦理之學校踴躍參加。
四、本計畫內涵應規劃以國產稻米為主,融入其他在地農特產品之食米教育課程(活動),並導入學校營養午餐食材之農產品三章一Q概念,請學校確實納入計畫內容。
五、該分署採一次評選本計畫,將於申請期限(109年3月18日)後另函邀請轄內農業改良場、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等相關單位於4月中旬前辦理公開評選,該評選會議將邀請提案單位派員簡報。
六、有關本計畫相關事宜,請逕向該分署及各辦事處洽詢:
(一)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請洽台北辦事處陳課員均淇,電話:02-23937231轉243。
(二)桃園市、金門縣及連江縣請洽本分署課員曾明彥,電話:03-3322150轉131。
(三)新竹縣(市)請洽新竹辦事處林專員淑慎,電話:03-5327141轉124。
(四)苗栗縣請洽苗栗辦事處楊課員淑如,電話:037-353211轉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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