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2459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請有意申請計畫之學校於109年4月15日(星期三)前,將計畫申請表1式3份免備文逕送本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彙整轉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預計於109年7月中旬公布審核結果。 三、檢附計畫申請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申請作業要點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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