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8年桃園之光表揚大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表揚對象:桃園市各中小學107年度參加全國性比賽榮獲第一名(含特優)者。
(二)活動日期:108年5月22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
(三)活動地點:桃園藝文展演中心(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四)報名截止日:請於108年2月23日(星期六)前,將紙本報名表核章完畢,郵寄至楊明國小(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一段390巷50號)輔導室張智昌主任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楊明國小輔導室張智昌主任或鄒美珍老師,電話:(03)4754929分機860或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