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義深
-
人事室
|
2020-05-11
|
點閱數:
39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桃教人字第10900385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1090038564_Attach01.pdf、1090038564_Attach02.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條規範應計入每月退休所得之社會保險年金計算方式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4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90049876號書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及範例說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