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整體團務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109年12月16日(週三下午13:00-16:30)。 三、研習地點:中壢國中2樓校長會議室。 四、參加研習之教師,請上桃園市教師系統報名,所屬學校,在教師課務自理下,請惠予公(差)假登記。 五、為響應環保,請教師自備環保杯;因本校車位有限,請與會人員共乘或是以機車代步前往。 六、本市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織成員,擔任此次研習之工作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所需之差旅費由「教育部補助本市辦理精進教育計畫」下支應。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