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勞動部110年度第2梯次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相關計畫之受理申請方式及期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09年11月24日勞動發特字第10905192311號函及勞動部109年11月24日勞動發特字第1090519231號公告(影本如附件)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事宜如下:
(一)受理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2月1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受理窗口:
1、全國性計畫(計畫實施範圍跨二個以上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之轄區者):本部勞動力發展署。
2、北基宜花金馬、桃竹苗、雲嘉南區域性計畫(計畫實施範圍為同一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跨二個以上之直轄市或縣(市)者之轄區者):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桃竹苗分署、雲嘉南分署。
3、北基宜花金馬、桃竹苗、雲嘉南地方性計畫(計畫實施範圍為單一直轄市或縣(市)者):計畫實施範圍之地方政府。
(三)提案計畫以全國性計畫、區域性計畫及地方性計畫以北基宜花金馬、桃竹苗、雲嘉南地區為限,並以具創新性、實驗性、整合性或中長程性質者優先,屬本部或地方政府列案之補助計畫及本年度前次公告受理之計畫不得重覆申請。
(四)110年度優先補助計畫如下:
1、具創新性、實驗性、整合性或中長程性質者。
2、強化高中(職)及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就業準備服務、施用毒品者就業計畫、年輕型失智症者就業促進計畫、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創新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