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全面停課之學校教職員差勤相關配套措施一
案,請查照。
說明:
一、因應旨揭疫情持續嚴峻,教育部於本日宣布自110年5月19
日至28日全國改採線上教學,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
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旨揭
人員自110年5月19日起至同年月28日止之差勤配套措施如
下:
(一)人員類別及課務處理方式:
1、教師:以到校為原則,但學校仍可評估網路頻寬及設
備等資源情形,安排教師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其中
教師居家線上教學者,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考量:
(1)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或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
居家檢疫者。
(2)居住疫情警戒第三級區域。
(3)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
(4)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
2、職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除依各類人員適用之請假
規定,均應正常上下班。
3、請各校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防疫期間教師請假類別及課務處理方式說明表」
辦理。
(二)分區辦公及居家辦公:
1、授權各校校長決定採行「分區辦公」或「居家辦公」
形式調控行政人力,惟仍應妥適調控以維持正常校務
運作。
2、請各校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實施分區辦公及居家辦公作業注意事項」辦
理。
(三)彈性上下班時間:為減少通勤相互感染風險,授權各校
校長決定職員及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人員之彈性上下班時
間,惟亦應維持正常校務運作。
二、檢附「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
期間教師請假類別及課務處理方式說明表」、「桃園市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實施分區辦公及
居家辦公作業注意事項」、桃園市所屬學校實施居家辦公
人員名冊、申請表及辦公工作日誌等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