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公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全面停課之學校教職員差勤調整事宜(自110年
5月24日起至同年月28日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原於110年5月18日以桃教人字第1100045155號函規範
全面停課之學校教職員差勤相關配套措施,經考量疫情持
續嚴峻,爰調整旨揭人員自110年5月24日起至同年月28日
止之差勤如下:
(一)教師(含專任教師及導師)
1、高國中小學教師:可自選居家線上教學或到校實施線
上教學;請學校全力支援各項設備並關注教學情形;
專任運動教練、專任輔導教師及代理、兼代課教師比
照教師辦理。
2、市立幼兒園教師及附設幼兒園教師:考量幼生不適合
線上教學,爰以到校為原則,但各校校長/園長仍可評
估疫情、設備及人力等情形,採行部分人員居家線上
教學;至於教保服務人員,如係實際從事教學工作,
比照市立幼兒園教師辦理。
(二)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為維持各校(園)行政正常運作,當
週應到校1日處理業務,其餘時間採居家辦公或居家線上
教學;至於教保服務人員,如係實際從事行政工作,比
照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辦理。
(三)行政人員(上開人員以外均屬之):除依各類人員適用之
請假規則請假、奉准居家辦公者外,其餘人員應到校辦
公及支援相關事宜。
二、停課期間,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
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各校(園)教務及學務單
位應調配必要人力(含行政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及照
顧等相關事宜。
三、檢附修正後之「桃園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實施分區辦公及居家辦公作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