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7年11月14日桃教終字第1070094603號函續辦。
二、請貴校獲得決賽代表權之個人或團體至本市學生音樂比賽網站/晉級全國賽名單查詢(網址:http://163.30.153.4/music/107BMB/umain.asp),並於107年12月14日(星期五)前至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http://web.arte.gov.tw/music/)進行決賽報名事宜,且將書面報名表資料逕寄(送)至本市大園國中彙辦(地址:337桃園市大園區園科路40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包括網路報名及將書面報名表寄《送》至本市大園國中),視同棄權,請各校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四、本案如貴校獲得決賽代表權之個人或團體因故無法參加決賽,請填具「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放棄報名確認表」(詳如附件),並經相關人員核章後傳真(03-3361044)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施小姐憑辦,並請以電話再次與本局聯繫,經確認後,其名額將由遞補者依序遞補,不得反悔。
五、本案決賽報名注意事項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如有未盡事宜,依107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團體組分機118、126;個人組分機1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