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尊重不同族群用語文化,請轉知貴屬人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083242號函辦理。 |
二、 | 手語業於108年1月納入正式國家語言之一,除為公用語,亦為臺灣聾人專屬文化,手語為視覺語言,表情為說話的語調,為手語溝通之重要一環。好的手語翻譯會輔以鮮明表情來強調語氣,讓讀者更理解語意。 |
三、 | 為服務聾人,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每日疫情記者會搭配手語翻譯,成為佈達重大消息標準配套,然近期部分拍攝模仿疫情指揮中心的影片,影片中手語翻譯員角色扮演隨意比劃,除無法正確表達,也不尊重專業手語翻譯員。 |
四、 | 教育部重申尊重「不同族群用語文化」、「手語翻譯專業」等原則,請學校於辦理手語表演活動時,應在尊重聾人族群文化及手語翻譯員之前提下,正確推廣手語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