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局110年6月11日桃教體字第1100051910號函諒達。 |
二、 | 本案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 |
1、 | 本市110年度執行防災校園基礎建置計畫學校(名單如附件一)為必要參加學校,請務必報名送件。 |
2、 | 本市中小學教師及防災教育輔導團成員鼓勵報名參加。 |
(二) | 參賽規定:每件教案之參賽人數以4人為限(須同校),作品主题及內容需符合防災教育相關議題,以十二年國民教育(任選)適用為原則,教學時間至少須達四節課設計。 |
(三)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逕送桃園市大溪區永福國民小學輔導室陳冠綸主任收(掛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四) | 獎勵: |
1、 | 特優(2案):核予嘉獎1次,著作積分0.1分,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5,000元。 |
2、 | 優等(3案):核予獎狀1紙,著作積分0.1分,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4,500元。 |
3、 | 佳作(5案):核予獎狀1紙,著作積分0.1分,每案頒發稿費新台幣4,000元。 |
4、 | 以上得獎著作由二人以上合作者,稿費及著作積分給分依作者人數平均之。其核發依「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辦理。 |
5、 | 稿費依實際教案字數覈實計算,上述所列為各獎項最高稿費支領額度,並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辦理。 |
三、 | 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倘有相關疑問請向永福國小輔導室陳主任詢,電話:03-3875709分機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