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91363號函辦理。
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基本學習內容(下稱基本學習內容),係針對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學生於國語文、英語及數學科等基礎學科應具備的基礎知識概念及其學力程度,俾利測驗後瞭解學生實際程度予以加強,並即時追蹤學力程度,期能縮減與班上同儕的學力差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現行公告之學生學習扶助基本學習內容為105年公告之版本。
三、本次公告係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之實施(簡稱108課綱),108課綱「學習重點」係由「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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